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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简介

白银市白银区人民检察院简介

白银市白银区人民检察院前身是白银市市郊区人民检察院,成立于1961年11月。1963年8月,因白银市建制撤销,划归甘肃省兰州市管辖,更名为兰州市白银区人民检察院。1979年3月,恢复成立兰州市白银区人民检察院。1985年8月1日,恢复白银市建制,更名为白银市白银区人民检察院。

2019年5月,白银区人民检察院完成内设机构改革,共设立8个内设机构:办公室、政治部、第一检察部(刑事检察)、第二检察部(刑事检察)、第三检察部(刑事执行检察)、第四检察部(民事、行政检察)、第五检察部(公益诉讼检察)、综合业务部(案件管理、控告申诉),设立派驻王岘镇、四龙镇、水川镇3个乡镇检察室,均为正科级建制。

全院核定政法专项编制55个,机关工勤编制10个。现有人员106人,其中:实有政法干警53人,机关工勤人员2人,省聘书记员26人,区聘书记员25人。现有院党组成员7名,检委会专职委员1名;员额检察官21名,检察官助理21名,司法行政人员9名,司法警察2名。

近年来,白银区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和甘肃的重要指示精神,聚焦高质量发展主线和检察工作“全国中偏上水平”目标,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市、区委关于加强法律监督工作部署要求,守正创新履行“四大检察”职责,持续提升法律监督质效,各项检察工作持续向好发展。2010年2月,被高检院授予“全国模范检察院”荣誉称号,2007年、2009年连续两次被表彰为“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 2006年被高检院记集体一等功;驻所检察室被高检院两次评定为一级规范化检察室,控申接待室被高检院两次命名为 “文明接待室”。2008年被高检院授予“全国检察宣传先进集体”,被省检察院表彰为“2005-2007年度全省先进检察院”,并记集体一等功;2008年度被市委、市政府命名为“文明单位”;2009年度被市委、市政府命名为“平安单位”;2012年,被市委、市政府表彰为“白银市十佳政法单位”,被市检察院授予“基层院建设一等奖”。2013年1月,被省检察院表彰为“2011-2012年度全省检察机关先进基层检察院”和全省检察机关“科技强检示范院”;法警编队管理工作被省检察院评为“示范单位”;机关档案室被确定为“档案规范化管理省特级”。2013年3月,被高检院第3次评为“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2014年控申接待室第3次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2016年以来多次被市委、市政府评为“全市文明单位”,被区委评为“普法先进集体”、“平安建设先进单位”,被区禁毒委评为“禁毒工作先进单位”,被区总工会评为“模范职工之家”,先后有9个集体、33名干警97人次获得全国和省、市、区级表彰及荣誉。2021年,有6名干警荣获“全国检察机关2020年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行为活动表现突出个人”“全省扫黑除恶先进工作者”“全省最美家庭”等省级以上表彰;3名干警在全省检察机关业务竞赛中获奖,13名干警获得市、区级荣誉表彰;一办案组被省扫黑办评为“全省扫黑除恶先进集体”,未成年人检察办公室获评“全国青少年维权岗”。2022年10月被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联合授予“节约型机关”称号。2023年2月,第五检察部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先进集体”称号。在20192022年度全市基层院业务建设考核中,白银区检察院连续四年总成绩位列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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