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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银区检察院办理的一起公益诉讼案件再次被“点名”

时间:2020-05-07 来源:白银市白银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关进霞、彭丹 点击数:

近日,白银区检察院办理的“兰州某食品有限公司景泰分公司非法占用农用地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继2019年被评为甘肃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十大典型案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专项活动十大典型案例”之后,再次被甘肃省检察院“点名”,被评为“甘肃省检察机关聚焦中心大局、聚焦主责主业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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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依法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强化生态修复监督,是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重要内容。兰州某食品有限公司景泰分公司私自挖地沟,排放沼液沼渣,侵占并毁坏林地,严重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白银区检察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主动出击,保护生态环境,切实践行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检察机关是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一支重要力”“检察官是公共利益的代表”的重要指示精神。

兰州某食品有限公司景泰分公司非法占用农用地案


——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保护绿水青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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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案情

  2017年3月下旬至4月上旬,兰州某食品有限公司景泰分公司为了倾倒沼液沼渣,未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侵占并毁坏景泰县植被管护站重点公益林管护区灌木林地,且在景泰县林业局工作人员明确告知其挖沟排污已侵占并毁坏林地的情况下,仍然排放沼液沼渣。2018年4月,经白银市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队鉴定,兰州某食品有限公司景泰分公司非法毁坏林地面积共计62.33 亩,景泰县林业局编制了原地恢复造林方案,评定恢复造林所需费用共计11.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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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做法成效

  2018年6月14日,白银区检察院向白银区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诉请判令被告兰州某食品有限公司景泰分公司恢复其在景泰县植被管护站重点公益林管护区毁坏的林地及植被,或承担被毁林地植被恢复所需费用11.25万元。2018年10月24日,白银区法院判决被告按照景泰县林业局设计的恢复造林方案,恢复其毁坏的林地及植被,于2019年底完成并通过景泰县林业局验收,保证成活率和植被覆盖率。判决送达后,白银区检察院多次前往毁林现场,督促企业恢复植被,目前,该企业已完成被毁林地的植被恢复造林,并通过了景泰县林业部门的验收。

三、典型意义

  该案是白银市首例开庭审理的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其目的不仅仅是通过司法手段帮助恢复被毁植被,更是为了警示教育广大经营者在追求经济利益的同时,不触碰生态保护红线,将绿色发展理念牢牢根植心中,为守护良好生态环境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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