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高检院《人民检察院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规定》,2月24日,白银区检察院根据上级院相关要求及本院实际情况,组织开展了录制技能及设备使用培训会,各业务部门检察官办案组同步录音录像录制人员共计30余人参加培训。










会上,检察技术人员就同步录音录像的录制、光盘刻录、文件的保存、归档方面的规范和技能进行了逐一重点讲解,对固定式和便携式两种同步录音录像设备的使用及操作流程进行了演示,并强调了相关注意事项。随后,组织参训人员现场实操演练,确保人人熟练掌握。




通过此次培训,有效解决了该院技术人员紧缺的问题,提升了参训人员的工作技能和对设备运用的能力,为规范、高效、有序开展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