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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银区人民检察院“四廉”并举 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时间:2024-08-29 来源:政治部  作者:杨淑华 点击数:

白银区人民检察院“四廉”并举

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近年来,白银区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严的基调,积极履行全面从严管党治检主体责任,把政治引廉、常态学廉、监督促廉、制度固廉贯穿检察履职全过程,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向纵深发展。

一、政治引廉强化责任落实

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党组书记和班子成员带头讲廉政党课,组织干警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始终坚持党建引领,利用单位党建阵地,在楼道两旁设置廉洁主题墙,营造风清气正的廉洁氛围。压实责任担当,严格执行《白银区人民检察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制定《白银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层层分解落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走深走实。

二、常态学廉树牢底线意识

建立常态化学习教育机制,把《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支部学习范围。定期组织干警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感受“一念之差”和“一墙之隔”的巨大冲击和“人前风光”和“案后悲凉”的巨大落差,警示广大干警树牢底线意识。深入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制定部门和个人廉政风险排查防控登记表,逢节假日发布廉洁提示,推动全院上下形成人人学廉、人人树廉的良好风气。

三、监督促廉狠抓纪律作风

建立党组班子“值月”机制,每月由1名班子成员带领检务督察工作人员,对干警遵守劳动纪律及工作纪律情况进行不定期督察。加强日常监督教育管理,及时掌握干警思想动态和工作生活情况,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和轻微违纪问题及时开展谈话提醒、批评教育和诫勉警示,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积极开展干部任前谈话和年轻干警入职谈话,督促干警时刻保持对“围猎”“腐蚀”的高度警觉,养成慎始、慎终、慎独、慎微、慎友的意识和习惯,走好廉洁从政从检“第一步”。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紧盯隐形变异等“四风”问题,重点加强对公务用车、公务接待、禁酒令落实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

四、制度固廉织密廉洁篱笆

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的“头雁”作用,以“关键少数”带头如实填报,带动“绝大多数”主动记录报告。严格落实重大事项填报情况通报制度,对长期“零报告”、未按规定填报的人员进行通报提醒,并要求说明情况。认真落实好《人民检察院检务督察工作条例》《人民检察院司法责任追究条例》《全省检察人员司法责任追究协作配合机制》等规章制度,不断提升追责惩戒工作规范化水平。

下一步,白银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持续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坚定理想信念,筑牢法纪防线,推动全面从严管党治检向纵深发展,全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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