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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银区检察院扎实开展法律监督线索移送工作落实监督办案一体化

时间:2024-12-27 来源:综合业务部  作者:王元强 点击数:



近年来,白银区检察院不断完善内部法律监督线索移送机制,提升法律监督线索内部移送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有效整合内部监督资源,落实监督办案一体化要求,切实提升法律监督效能。移送各类线索32件,成案32件,成案率100%。

强化共识,树立一体化理念。一是加强学习,提升法律监督线索移送意识。将《人民检察院内部移送法律监督线索工作规定》和《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部门开展法律监督管理工作实施细则》列为检委会第一议题、部门会议等专题进行学习,促进检察干警牢固树立检察一体化履职理念,准确掌握工作要求,做好工作衔接,提升发现、移送法律监督线索的积极性,更好发挥检察监督合力。二是明确案管部门作为线索移送管理部门,积极发挥监督服务和统筹协调作用。由案管部门牵头组织协调、指定专人负责,建立工作台账,对线索统一移送、统一管理。

统筹协作,规范线索移送一是规范线索流转各部门在工作中发现或收到法律监督线索,需要其他相关部门开展监督的,在案件办结后七个工作日内,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移送案管部门。收到线索后,案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和有关规定,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在三个工作日内向对口其他业务部门移送;需要转其他检察院办理的,由案管部门统一完成移送工作。线索接收部门在线索办结后五个工作日内将办理情况反馈案管部门,由案管部门将反馈结果移送线索提供部门。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应。二是深化部门协作。全院各部门树立一盘棋思想,明确由各业务部门组织协调,案管和业务部门线索专人管理负责线索全链条的接收、登记、分流、移送、办理、反馈分析、通报等工作,确保各部门有效沟通协作,打破内部法律监督线索移送壁垒。为加强线索移送规范化管理,案管部门制作了《法律监督线索管理表》,对移送线索进行统计,跟踪线索办理进度,全程留痕,进一步规范线索移送、研判、办理以及办结反馈流程,确保线索流转依规有序、办理规范高效。三是充分发挥案“中枢”作用。充分发挥案管部门受案审查、数据归集、流程监控等优势,提高主动发现意识,对可能涉及刑事犯罪,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相关案件线索,及时提醒相关部门予以关注对于应当移送的线索全部移送。

突出重点,提升监督效果。一是聚焦未成年人权益综合保护摸排移送线索。第五检察部在办理公益诉讼案件中,发现1涉未成年人保护线索,按程序移送未成年人检察办公室,收到线索后,未检办及时立案审查,向相关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履职,有效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是聚焦生态环境保护摸排移送线索。案管部门在受理案件时,发现刑事案件涉及公益诉讼法定领域的,及时将线索移送公益诉讼部门确保刑事公诉和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同步发力,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三是聚焦刑事判决执行不到位摸排移送线索。刑检部门在案件判决后跟踪审查,发现刑罚执行不到位线索,及时移送刑事执行检察部办理,或由案管部门将刑事判决书同时移送刑事执行检察部门,摸排线索,对刑罚执行活动同步监督。如,刑检部门发现1条财产刑执行线索,经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审查后,相关部门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督促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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