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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银区检察院召开行政检察监督案件听证会

时间:2021-11-26 来源:  作者:马玲、郝巍郦 点击数:

11月26日,白银区人民检察院对1起行政检察监督案件举行公开听证会。会议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担任听证员。被建议单位白银公安分局交警大队相关人员参加听证。

白银区院在办案中发现,白银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在办理张某某无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一案中,于2018年10月15日对张某某作出白公交决字【2018】第6204022700013560号行政处罚决定,对张某某处以罚款7000元。张某某在处罚决定作出后既未申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也未按期缴纳罚款。2019年11月8日,白银分局交警大队申请白银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白银区人民法院以申请超过法定期限为由,裁定不予受理。白银区人民检察院认为,白银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在被处罚人未按时缴纳罚款的情况下,未及时采取措施,致使行政处罚决定内容未能实现,存在怠于履行职责的问题,应予以监督。

 

听证会上,被建议单位白银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就此案发表了意见,表示虚心接受检察机关的监督。听证员充分听取案件承办检察官、被建议单位意见并进行评议后,认为检察机关拟提出的建议有针对性,可行性强,对建议内容表示一致同意。下一步,白银区人民检察院将加强与行政机关的沟通协作,推动依法行政,促进严格执法,为推进法治白银建设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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