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 首页 > 本院要闻 > 正文
本院要闻

【喜报】白银市白银区人民检察院张勇同志被评为“全省优秀河湖卫士”

时间:2022-06-16 来源:原创  作者:彭丹 点击数:

近日,甘肃省2022年河湖长制工作会议暨全省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大会,白银市白银区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一级检察官张勇同志被评为全省优秀河湖卫士

自检察机关与水务部门联合开展携手清四乱 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以来,白银区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张勇同志带领部门人员,认真履行河湖生态环境保护检察监督职责,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严厉打击辖区“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现象,协同行政机关强化白银区河湖生态环境管理和治理,用法治力量规范、保障和促进白银区河湖生态文明建设,为确保河畅、水清、岸绿、景美做出了积极贡献。共处理涉河湖公益诉讼案件线索37件,立案36件,依法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6件,诉前磋商1件,履行诉前公告程序15件,提起公益诉讼7件,法院裁判支持7件,督促治理恢复被污染水源地3处,督促治理恢复被污染水源地面积10亩,清理被污染水域面积15亩,清理污染和非法占用的河道14.7公里,拆除违法建筑970平方米,清理河道范围内各类生活垃圾、建筑垃圾97033吨。张勇同志参与办理的一级水源地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推动水源地保护区内违法建筑被依法拆除,成功破解了长年搁置的“硬骨头”问题,切实维护了辖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安全和河湖生态健康。该案先后被评为“甘肃检察公益诉讼公开听证典型案例”“2021年全省公益诉讼典型案例“白银市公益诉讼典型案例”。为更好护航河湖生态健康,张勇同志积极促成白银区人民检察院与同级水务部门、河长办联合发布《关于在公益诉讼工作中促进法治水利建设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为保障和促进辖区黄河流域生态文明建设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关闭

智能悬浮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