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 首页 > 本院要闻 > 正文
本院要闻

白银区检察院与区法院建立协作机制加强民事、行政申诉与再审监督

时间:2022-09-22 来源:第四检察部  作者: 点击数:

为加强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民事、行政生效判决、裁定、调解案件的监督工作,强化精准监督、协调配合与矛盾化解,近日,白银区检察院与白银区法院联合印发《民事、行政申诉与再审监督案件协作配合规程》(以下简称《配合规程》),进一步保障司法公正,维护社会稳定。

《配合规程》要求,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办理民事、行政申诉与再审监督案件,建立案件信息共享、常态化联络与案件协调配合机制,审判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为联络部门。

《配合规程》规定,人民法院决定再审或决定驳回再审申请的案件,应当在作出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将再审或驳回再审裁定、原审法律文书、涉案关键证据材料等案件信息向人民检察院通报。人民检察院办理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案件,可以邀请法官参与案件讨论,法官可就案件发表意见。人民法院决定再审的案件,应当及时向人民检察院通报案件信息。

《配合规程》的出台,建立了法检两院民事行政申诉与再审监督协作配合机制,为规范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工作提供了制度指引。白银区法、检两院将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沟通协作、凝聚司法共识,共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关闭

智能悬浮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