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白银区人民检察院召开会议,对一起不服公安机关不立案决定申请立案监督案件进行公开听证。白银市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部四级高级检察官杨来明莅临指导,该案包案领导白银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孙迎春主持会议,监督申请人及其代理人、受邀的3名听证员以及案件承办人参加了会议。
为准确把握案件的性质,白银区院以公开示证、公开论证的形式进行公开听证。主持人介绍了参会人员、公开听证会的议题,按照程序,先由监督申请人及其代理人陈述事实、理由和依据,然后由案件承办人出示了相关证据,播放了案件的关键证据视听资料,说明了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监督申请人及其代理人与承办人进行了互相发问、辩论,受邀人员就案件事实、证据、认定依据等向监督申请人及其代理人和案件承办人提问,并分别就案件证据和事实的认定进行分析,发表评议意见并和监督申请人的代理人、案件承办人进行相互论证。
通过示证、论证,消除了监督申请人对司法机关办案的怀疑。受邀人员经过评议形成评议意见,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决定符合法律规定。
本次公开听证会充分听取了各方意见,既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又保障了当事人知情权、表达权、监督权,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今后白银区检察院将继续发挥公开听证制度在办理刑事申诉、信访案件中的积极作用,确保“正义不仅要及时实现,更要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真正做到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促和谐,推动社会矛盾纠纷的实质性化解,努力把信访问题解决在首办环节、化解在基层,实现办案“三个效果”有机统一,提升司法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