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白银区院会同区人社、司法、民政、妇联、残联等五家单位联合印发《关于常态化开展支持弱势群体起诉维权工作协作办法》(以下简称《协作办法》),充分发挥民事检察支持起诉职能,进一步畅通司法救济渠道,凝聚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保护工作合力。
一是围绕群众“最需”,明确适用主体。《协作办法》指出,检察机关支持起诉的原告主体为农民工、未成年人、妇女、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弱势群体,对请求给付劳动报酬,请求给付社会保险待遇,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和因工伤事故、雇员受害、交通事故、医疗事故、产品质量事故及其他事故造成人身伤害请求赔偿,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低保户等请求侵权赔偿,婚姻家庭关系中遭受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合法权益遭受侵害主张权利等六类提起民事诉讼的情形,可向检察机关申请支持起诉,为弱势群体维权提供制度支持。
二是紧盯群众“最忧”,搭建维权平台。《协作办法》明确,区检察院以农民工工资专项监督为切入点,全面开展支持起诉工作,协助区人社、民政、司局、妇联、残联等五单位积极化解农民工、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弱势群体矛盾纠纷,对符合支持起诉条件的案件依法办理,并指引当事人及时前往区司法局申请法律援助,区司法局在开展法律援助过程中应告知涉诉弱势群体当事人可向区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同时,建立线索双向移送、信息互通共享、法律援救一体化协作、常态化联系沟通工作机制,搭建弱势群体双向保护平台,有效解决维权难点和堵点。
三是聚焦群众“最盼”,推进诉源治理。《协作办法》要求,各协作单位要主动将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工作落实到社会治理方方面面,从便民、利民、惠民等多角度谋划弱势群体权益保护工作具体措施,充分体现为民情怀和服务温度,结合工作实际开展支持起诉普法释法宣传,有效引导弱势群体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各协作单位在开展工作过程中,可邀请本《协作办法》所涉及的其他部门或组织共同参与,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将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合力减少诉讼增量,以最小司法成本达到最好的民生保障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