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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

女扮男装假警察 招摇撞骗毁人生

时间:2020-12-31 来源:白银市白银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石楹倩 点击数:

2020年7月初,犯罪嫌疑人栾某某,女,无业人员,30岁,经朋友文某某介绍,认识了在白银区经营汽车调漆店的离异被害人焦某某,女,29岁。后栾某某编造自己是某公安局民警,有车有房,经济条件较好等理由,隐瞒自己有家庭的实际情况,骗取被害人的信任。并从网上购买警服、肩章、警号等警用物品伪装自己的身份,与被害人焦某某确定恋爱关系。在半年的交往过程中,栾某某利用自己外表酷似男性的优势,女扮男装与焦某某亲属见面、身着警察制服与焦某某约会、以男友的身份与焦某某和其儿子拍摄全家福照片。后栾某某将焦某某的两张银行卡绑定在自己的微信,使用银行卡中的4万余元偿还自己的网络、花呗等欠款。2020年12月25日,被害人焦某某亲属发现栾某某的女性真实身份后报警,随即公安人员将栾某某抓获归案。目前,栾某某已经涉嫌招摇撞骗罪被依法批准逮捕。   

      

 

办案检察官温馨提示:维护人民警察的形象和名誉是我们每个公民的责任,切不可以身试法,否则将可能构成刑事犯罪。作为被害人,应当擦亮自己的眼睛,谨慎交友,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不寄希望于他人,努力工作才能创造属于自己的美好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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