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就像蓝天白云,晴空万里,突然暴风雨,无处躲避,总是让人始料不及。”不久前,小强就在网络上遇到了一位属于他的心动女孩……

小强是一家国企的员工,自毕业后就前往大城市D市打拼,年岁渐长,事业有成,却始终没遇到一个能让他怦然心动的女孩。一个平常的工作日,结束了一天的忙碌工作回到住处,他刷手机短视频时看到有人分享自己家乡的美食,思乡之情不免涌上心头,于是在评论区写下留言:“过一阵休假了一定得回家吃一碗!”


不一会儿,叮——手机提示音响起,发现是一条好友申请:“老乡你好,你也在D市啊?”对方的头像是一个女孩用花束遮住了脸,她自称叫小莉,985高校计算机专业毕业后来到D市,独在异乡,看到老乡留言于是想加个好友,平时也能约着出去逛逛街。再聊几句发现小莉比小强小一岁,两人竟是中学校友,于是有了更多的共同话语。没几天,两人感情就逐渐升温,小莉聊天中提到;“自己找男朋友一定得找个老乡,要不连饮食习惯都不一样。”小强暗自把这话记进了心里,自己也正有此意,说不定小莉就是自己的正缘,是他的那位“天上掉下的林妹妹”。

于是小强对小莉愈发殷勤,一个月后两人就确定了恋爱关系,在微信上以“老公”“老婆”相称。没几天,小强了解到小莉要租房子,但手头紧张,计划租一间地方偏远面积小的,心疼女朋友的小强立即给转去了5000元,得知女朋友的手机在洗衣服时不小心泡了水,于是拿出自己的10000元让她换个新的手机。小莉撒娇般地想要情人节礼物,想买化妆品,小强觉得正所谓“女为悦己者容”,自己辛苦赚钱不就是为了爱的人过上好日子嘛,为女朋友花钱心里也是甜的,女朋友打扮得漂亮些自己也开心。就这样,小强没少给小莉转钱,但也是甘之如饴。

一年后,小强带着小莉回家见了亲朋好友,小强的父母为这位未来的“儿媳妇”提前各自准备了1001的红包作为见面礼,买好了三金首饰,可小莉的父母却迟迟不肯露面。谈到结婚,小莉也是百般推脱。小强的家人在与小莉相处的过程中总觉得这位女子行为举止有些怪异,遂寻人打听小莉的家庭情况,几经周折方才得知,这位“林妹妹”不仅比小强大十岁,专科毕业,而且已婚多年。这些年的情爱与时光,终究是错付了。

小强联想到小莉从前的种种异常举止,这才如梦初醒,遂前往派出所报案,公安机关经过调查,小莉隐瞒自己已婚事实,以单身名义与小强确立恋爱关系,先后骗取小强转账资金共十余万元。小莉到案后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退赔小强全部经济损失,最终因涉嫌诈骗罪,被一审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20000元。

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网恋中不只是有浪漫,或许还有诈骗。
被甜蜜暴击的同时也要保持清醒,保持理智,“天上掉下的林妹妹”或许是姻缘天定,也可能是骗子抛出的诱饵。认真对待每一份感情,冷静判断自己遇到的是天赐良缘还是掉进了“爱情”陷阱,千万不可被感情冲昏了头脑。骗婚套路多,网恋需谨慎。小白普法祝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祝每一个温暖善良的人都能在尘世间获得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