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 首页 > 检务指南 > 正文
检务指南

来访须知

时间:2021-12-20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一、人民检察院受理控告、申诉和举报。

二、来访人可以采用书面、口头、电话或者本人认为方便的其他形式提出控告、申诉和举报,可以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和盲文。

三、来访人应当实事求是,如实将有关情况告知于接待人员。不得捏造事实、伪造证据、诬告陷害他人。

四、来访人应自觉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道德、讲究公共卫生。不得大声唁哗、无理取闹,禁止酒后来访。

五、多人上访或集体上访,应自觉遵守上访秩序,不得聚众起哄闹事。

办公地址:白银市白银区人民检察院办公楼一楼12309检察服务中心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联系方式:0943-8236910   0943-8242000

关闭

智能悬浮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