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深入推进各业务部门协作配合,构建更加紧密衔接的横向一体化办案机制,切实增强检察监督整体效能,白银区检察院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并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部门协作配合推进检察一体化工作办法》(简称“工作办法”)。该工作办法主要围绕检察监督办案的主业,内容涵盖“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旨在加强各业务部门对办理案件过程中发现的法律监督和司法救助等线索的双向移送,并根据《人民检察院内部法律监督线索移送》的规定,对线索双向移送进行统一管理。

一、融合各项检察业务,协调推进一体化办案。该工作办法不仅对各业务部门发现法律监督线索的双向移送进行规定,而且涵盖司法救助线索、信访案件办理等需要检察机关内部相互协作配合的业务工作,明确各业务部门间应加强线索同步发现、双向移送、协同处理等工作机制,畅通“四大检察”“十大业务”间的案件线索在内部高效流转、优化办理,形成“全院一盘棋”,实现“检察横向一体化”,推进各项业务融合发展。
二、明确线索移送范围,提升线索发现能力。根据各业务部门的职能,进一步明确细化移送线索范围,对各业务部门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发现的刑事检察、公益诉讼、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司法救助等线索,应当按照规定要求及时完成移送。同时,为提高检察官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对线索审查的重视程度,要求检察官在审查报告或者其他办案法律文书中对案件审查过程中是否存在法律监督线索进行特别注明,从而促使检察官转变只关注自己“一亩三分地”的工作思路,提升线索发现的主观能动性。2023年上半年,白银区院内部移送法律监督线索5件,均已办结成案;内部移送司法救助线索5条。
三、细化线索办理程序,确保线索办理质效。该工作办法要求各部门始终树立“全院一盘棋”的工作理念。为保证线索移送的及时性和规范性,结合《人民检察院内部法律监督线索移送规定》《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部门开展法律监督线索管理工作实施细则》相关规定,进一步细化全院内部线索移送流程,对移送线索范围、线索审查要求、线索移送、接受、办理、反馈等内容作出详细规定。案管部门建立内部线索统一管理台账,对移送的线索全程跟踪、督办,确保每一条线索从移送、成案、办理都有专人专职负责,并在案件办结后,及时反馈办理情况,对线索移送实现以“我管”促“都管”。
下一步,白银区检察院将持续秉承“一体化”履职理念,以该工作办法的实施为契机,在能动履职、凝聚合力、提升监督效能上下功夫,确保全院内部线索移送工作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推动“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的监督理念落到实处,促进“四大检察”“十大业务”融合高效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