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公益诉讼,很多人可能对它并不是非常了解,甚至觉得陌生。它突破了传统诉讼中“私人利益”的局限,将目光投向众多与公共利益相关的领域,无论是遭受污染的河流湖泊、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食品”,还是被侵占的国有财产、被诋毁的英烈名誉......公益诉讼都能及时亮剑,通过法律手段纠正违法行为,修复受损的公共利益。今天就让我们一起走进公益诉讼的世界看看吧。

什么是检察公益诉讼
检察公益诉讼,就是对法律规定范围内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由检察机关以“公益诉讼起诉人”的身份向人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的制度。检察院通过提出检察建议、提起诉讼和支持起诉等方式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责。
公益诉讼的类型
●民事公益诉讼(包含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在没有法定机关和组织或者法定机关和组织不提起诉讼的情况下,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定机关或者组织提起诉讼的,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检察院对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犯罪行为提起刑事公诉时,可以向人民法院一并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行政公益诉讼
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职责的,检察院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11”法定办案领域
检察公益诉讼办案领域在实践中不断拓展与深化,公益诉讼的触角延伸至社会各个角落,无处不在,有力地维护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4个传统法定领域:
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主要是指因自然因素和人为因素造成的环境污染,包括大气污染、水污染、土壤污染、固体废物污染等,以及土地、矿产、林地、草原等资源受到侵害的情形。
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涵盖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以及对食品药品安全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
国有财产保护领域:主要指对国有财产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受到侵害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国有财产包括国家所有的各种财产、物资、债权和其他权益。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主要指在国有土地供应、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征收、出让土地使用监管等环节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
●11个单行法新增领域:
英雄烈士保护领域(包括侵害英雄烈士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和英雄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件)、未成年人保护领域、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领域、安全生产领域、个人信息保护领域、反垄断领域、反电信网络诈骗领域、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妇女权益保障领域、无障碍环境设施建设领域、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领域。
公益诉讼线索举报
如果您在工作、生活中发现有侵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公益诉讼线索,可以记录证据,然后到检察院进行举报,或者拨打12309检察服务热线反映情况。
【第五检察部:白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