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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犯罪法》自2021年6月1日起实行。

时间:2021-12-02 来源:白银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未成年人检察办公室 点击数: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犯罪法》自202161日起实行。为了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培养未成年人良好品行,有效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制定本法。

未成年人不良行为有哪些

1.吸烟、饮酒

2.多次旷课、逃学

3.无故夜不归宿、离家出走

4.沉迷网络

5.与社会上具有不良习性的人交往,组织或者参加实施不良行为的团伙

6.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宜进入的场所

7.参与赌博、变相赌博,或者参加封建迷信、邪教等活动

8.阅览、观看或者收听宣扬淫秽、色情、暴力、恐怖、极端等内容的读物、音像制品或者网络信息等

9.其他不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长的不良行为

如何对未成年人不良行为进行矫治教育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学校、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发现有人教唆、胁迫、引诱未成年人实施严重不良行为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公安机关接到报告或者发现有上述情形的,应当及时依法查处:对人身安全受到威胁的未成年人,应当立即采取有效保护措施。

    公安机关接到举报或者发现未成年人有严重不良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依法调查处理,并可以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消除或者减轻违法后果,采取措施严加管教。
    对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公安机关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矫治教育措施。
    经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评估同意,教育行政部门同公安机关可以决定将其送入专门学校接受专门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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