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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民事虚假诉讼线索的通告

时间:2024-05-14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关于征集民事虚假诉讼线索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对虚假诉讼的打击力度,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白银市白银区人民检察院现在向社会各界征集民事虚假诉讼案件线索。

一、什么是虚假诉讼?

虚假诉讼俗称打假官司,是指当时人以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单方或者与他人恶意串通,采取伪造证据、虚假称述等手段,捏造民事案件基本事实,虚构民事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参与执行程序,侵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妨害司法秩序的行为。

二、虚假诉讼包括哪些行为?

根据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以及司法实践,当事人采取伪造证据、虚假陈述等手段,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捏造民事法律关系,虚假民事纠纷,属于虚假诉讼行为:

1.与夫妻一方恶意串通,捏造夫妻共同债务的;2.在立案过程中,通过捏造当事人信息或与他人串通虚构当事人信息等方式骗取法院立案或谋取其他非法利益的;3.与他人恶意串通,捏造债权债务关系和以物抵债协议的;4.隐瞒债务已经全部或部分清偿的事实,仍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他人履行债务的;5.单方或者与他人恶意串通,进行虚假陈述,伪造、变造、隐匿、毁灭证据或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等行为的;6.捏造、伪造租赁协议虚构债权债务的;7.与被执行人恶意串通,捏造债权或者对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优先权、担保物权的;8.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基于捏造的事实作出的仲裁裁决、公证债权文书,或者在民事执行过程中以捏造的事实对执行标的提出异议、申请参与执行财产分配的;9.基于虚假的债权债务关系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的;10.与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经理或者其他管理人员恶意串通,捏造公司、企业债务或者担保义务的;11.捏造知识产权侵权关系或者不正当竞争关系的;12.在破产案件审理过程中申报捏造的债权的;13.在土地、房屋拆迁安置补偿过程中,捏造身份关系提起分家析产、继承、房屋买卖合同等诉讼行为的;14.单方或者与他人恶意串通,捏造身份、合同、侵权、继承等民事法律关系的其他行为的。

三、线索举报途径

如您在工作、生活中发现上述虚假诉讼案件线索时,可以通过来信、来访、来电的方式向本院反映、举报,举报电话:0943-8250102,来信地址:白银市白银区滨河东路242号,邢检察官(收)电话:0943-8242000,邮政编码:730900,来访请直接到本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

本通告长期有效

  白银市白银区人民检察院

           2024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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