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白银区检察院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市、区党委和上级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白银区发展大局,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责任制,统筹抓好高质量发展、推进高质效监督、深化高效能改革、锻造高素质队伍、构建检察工作现代化体系等各项工作,积极为全区法治政府建设贡献检察力量。
一、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深入学习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开展工作的根本遵循,切实用以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坚持把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各党小组学习的重要内容,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深刻把握蕴含其中的科学内涵和实践要求,引导检察人员增进对党的创新理论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着力提升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能力水平,切实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合一。
(二)坚决服从党的领导主动接受人民监督。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主动向区委、政法委和上级院党组请示报告检察工作16件次,报送检察履职、犯罪态势分析报告等7份,获主要领导批示肯定。自觉接受人民监督,主动向区人大书面报告工作5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及社会人士等287人(次)参与监督办案活动130件(次),有效加强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的监督。
(三)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执行党组会议题会前风险评估机制,严格审查上会议题是否符合政策文件、法律法规,坚决杜绝“带病”议题进入党组会。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和院党组议事规则,对本院的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安排、重要人事变动、大额资金使用实行充分酝酿、集体审议、科学决策。全年共召开党组会17次,审议重大事项136项。
(四)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区检察院党组始终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及时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研究贯彻落实具体措施,列出重点工作任务,明确领导责任和完成时限,形成“主要负责同志首抓、班子成员齐抓、机关部门主抓”责任落实体系,全面压紧压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责任。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的头雁作用,坚持以身作则、当好表率,既全面熟悉掌握“首学”“必学”内容,又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加强相关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的学习研读,不断提高检察履职能力。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每年度安排工作专班起草本院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总结成绩,发现不足,靶向失策,提出下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具体措施,按期向区委依法治区办上报工作报告,并及时在网站向社会公开,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五)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坚持管人与管案并行,明确检察官办案权责清单,进一步理顺检委会、检察长、检察官之间的权责关系,构建起“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有权必有责”、“终身负责”的司法责任制体系。加强内部制约监督,针对不捕、不诉、撤回起诉等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建立“三级审批”制度,切实保障检察权规范运行。坚持管人与管案并重,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和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确保检察人员清廉用权、依法用权。2024年,填报过问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事项26条,其中院领导填报14条,占比53.85%。全面构建现代化检察监督制约体系,强化对执法司法活动的制约监督,实质化运行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前移监督关口,监督立案8件、撤案7件,引导侦查取证48件,纠正漏捕、漏诉44人。
(六)全面加强司法能力建设。持续加强检察人员司法调研能力建设,组织干警参与省、市级检察理论研究课题12项、编报典型案例34篇,8篇检察论文在省级以上获奖,12项工作经验被省市院采用推广,8篇理论文章在《法制日报》《检察日报》等国家级媒体刊发宣传。强化司法专业化能力建设,聘请20名来自不同行政执法领域专业人员担任特邀检察官助理,参与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办理16件次,努力提升办案专业化水平。加强数字检察能力建设,聚焦构建“业务主导、数据整合、技术支撑、重在应用”的数字检察工作机制,自主研发“网吧网咖违法接纳未成年人上网消费类案检察监督模型”,入选“中国科学技术法学会人工智能法律科技典型案例”。扎实开展中央政法委执法司法突出问题专项检查反馈问题整改,对不起诉、监督撤案、监督立案等5类案件,围绕执法司法理念、执法司法行为、执法司法公信力等7个方面,逐案分析、逐案整改、举一反三,针对反映出的办案人员检察理念更新滞后、检察监督刚性不足、检察监督能力不强等问题,逐人通报,压实责任、按期整改、长期坚持。
(七)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积极跟进、主动落实省委、省政府“优化营商环境攻坚突破年行动”,制定服务企业发展11条措施,持续推进“四大检察”多领域涉企法律监督,工作经验被省委政法委宣传报道。坚持审慎谦抑原则,综合考量犯罪情节、悔罪表现和企业发展实际,不起诉13人。加强涉企诉讼监督,着力构建“暖商”环境,开展涉企刑事“挂案”专项清理,重点审查涉企案件17件,发现不当立案4件并监督撤案,发现有案不立线索3件并及时监督立案,制发综合监督检察建议1份。推进检察融合履职,综合运用立案监督、检察建议、提请抗诉等手段,依法监督纠正损害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案件16件。加大涉企行政非诉执行监督,联合区法院实质化解涉企行政争议2件,协调减免企业行政处罚罚息30余万元。
(八)着力提升法律监督制约效能。强化刑事诉讼监督制约,加强对侦查、审判违法监督力度,督促公安机关清理“积案”“挂案”2495件,监督立案12件、撤案8件,作出实质处理104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抗诉3件;监督收押判实未执罪犯8人。提升民事检察监督能力,开展护航民生民利专项活动,办理涉人格权、婚姻家庭、侵权纠纷等民事诉讼监督案78件,针对法院错误生效裁判、审判程序违法、怠于执行等制发检察建议23份,提请抗诉1件。加强虚假诉讼专项监督,向区法院制发检察建议2份,向公安机关移送刑事犯罪线索1件。加强行政检察实质监督,坚持数质并重,办理行政诉讼、行政执法等检察监督案85件,监督触角向公共安全、教育、“三农”等领域延伸,针对行政审判违法、行政执法不规范等制发检察建议74份。加强刑行反向衔接,依法监督行政机关对被不起诉人作出行政处罚19件34人。强化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质效,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83件,提起公益诉讼17件,追缴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配套费、水土保持费等400余万元。提起行政公益诉讼3件,督促行政机关高效履职,积极支持补位全区法治政府建设。
(九)积极助力法治化社会治理能力建设。全面准确完整把握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积极履行主导责任,规范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和不起诉司法决策权,减少社会对抗。同时,用心细心做好被害方工作,用足用好公开听证、释法说理、司法救助等促进达成共识,从源头上减少申诉案件发生。深化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公开听证、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等民生检察工作,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政和,提升检察环节诉源治理法治化、实质化水平。全年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83件,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5件。积极促成刑事和解58人,为困难被害人发放司法救助金4.4万元。主动融入党委和政府领导的诉源治理机制,将检察建议纳入全区法治建设、平安建设绩效考评,促进个案治理、类案治理与行业治理、社会治理协调联动,持续推动全区社会治理工作依法善治。
(十)全面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严格落实“八五”普法责任制,结合“八五”普法规划重点工作任务要求,坚持普法任务清单化、清单责任化,统筹推进“八五”普法工作任务落细落实,进一步扛牢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使命和法治宣传责任。规范化、实质化运行“法治副校长”工作制度,全院38名干警受聘担任“法治副校长”,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48次。积极组织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强制报告制度落实宣传月活动”、“防范养老诈骗”、“宪法宣传周”等重要普法活动20余场次,通过“两微一端”向社会发布履职动态、普法信息7000余条,不断提高普法内容的适用性和实效性,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做到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真正让法治思想、法治文化深入群众、浸润人心,为主动创安、主动创稳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存在的不足
白银区检察院法治政府建设虽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与党委政府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检察人员法治思维树的不牢,检察理念更新不及时,司法能力建设仍有短板弱项;二是检察监督制约体系建设不健全,“四大检察”发展不协调,对全区法治政府建设贡献不大;三是检察工作对推动区域社会治理能力体系建设供给不足的问题仍较为突出。针对以上问题和不足,我们将认真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加以解决。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白银区检察院将以此次督导调研为契机,更加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制,更加注重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增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以更加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为中国式现代化白银区新实践贡献检察力量。
一是以更高站位确保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不断强化政治引领和政治保障。持续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促进高质效检察履职实践。全面落实政法工作条例,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探索建立法律监督与执法监督协同机制,让业务工作更实体现政治要求。深化全面从严治检,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对检察权运行、履职办案过程、重点岗位的全方位监督,着力打造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的检察铁军。
二是以更高质效服务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积极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提质增效”活动,持续优化法治营商法治环境建设,依法惩处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加强对利用刑事手段插手民商事纠纷的监督,加大对涉企民事行政生效裁判的执行案件的监督力度,切实保护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持续深化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在惩罚威慑和改造预防中寻求涉企犯罪治理的平衡,推动涉案企业经营规范化,办理一批司法价值、企业发展价值和社会经济保障价值深度融合的典型案件。扎实推动“检察护企”专项行动,以“四大检察”融合履职合力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取得新成效。
三是以更大力气推动检察监督体系现代化建设。坚持一体履职、综合履职、能动履职,优化提升“四大检察”质效。加强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指控,充分发挥审前把关、过滤作用,全面实行案件繁简分流、速裁程序“一站式”办理;健全完善侦查活动、刑事审判、“两法衔接”、刑事执行等监督机制,推进社会危险性量化评估、非羁押人员监管、轻罪治理等工作。完善民事诉讼监督机制,加大对虚假诉讼、审判违法、裁判显失公平、民事执行等监督力度。充分运用调查核实权,加大行政诉讼程序和实体监督,健全案件线索发现、非诉执行监督协作、行政执法衔接等机制,持续加强行政争议化解等工作力度。
四是以更优履职推进诉源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充分释放检察一体化优势,推动“四大检察”协同发力,实现更大范围的治理效能提升。着力构建一体化、法治化、实质化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持续做好做实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群众信访答复、困难群众司法救助等民生检察工作,从源头上化解矛盾纠纷。主动加强与行政职能部门沟通协作,共建协作机制,叠加监督效应,推进对各行业领域社会治理问题监督。规范制发社会综合治理类检察建议,增强检察建议质效与刚性,以“我管”促“都管”,以法治之力提升社会治理效能。主动融入区域社会治理体系,加强与基层政法单位、自治组有机衔接,就地参与矛盾化解,以良法善治推动区域社会治理能力和体系现代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