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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

白银区检察院落实院领导亲自办案制度检察长出庭公诉一起恶势力犯罪案件

时间:2020-09-16 来源:白银市白银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余睿鹏 点击数:

2020年9月14日,由白银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蔡某等14名被告人恶势力集团诈骗案,在白银区法院公开审理。白银区检察院检察长吴永鹏以公诉人身份出庭支持公诉。


白银区检察院指控蔡某等14人构成诈骗犯罪。2019年4月,蔡某为谋取非法利益,雇用被告人王某某、叶某某担任业务主管,被告人廖某某等11人担任业务员,通过“容E转”APP网络借款软件,从事非法网络高利借贷活动。被告人蔡某通过广告推广,吸引借款人下载、注册“容E转”APP网络借款平台,借款平台获取借款人通讯录信息,进行身份验证及资料审核后,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协议,扣除借款本金35%的管理费、服务费,以此虚增债务。借款到期后,蔡某等人通过拨打电话、发送短信等方式进行催收,并要求借款人缴纳逾期费、续期费。对于无法及时还款的借款人采用向本人及通讯录人员发送短信、拨打电话滋扰、纠缠等“软暴力”方式催收债务,严重扰乱了金融管理秩序和社会生活秩序,形成恶势力犯罪集团。证据证实,2019年5月至9月,“容E转”APP网络借款平台共计放款3万多人次,合同金额7400多万元,实际放款金额4900多万元,获取利润2100多万元。

该案从提前介入、全面审查、提审犯罪嫌疑人、文书制作,到庭前会议、出庭支持公诉,吴永鹏检察长全程参与。庭审中,吴永鹏检察长凭借对案件证据的深入把握和涉及的法律的精准理解,从讯问到法庭辩论整个过程,始终牢牢掌握主动权,以扎实的证据和充分的法律论证,展示了被告人的犯罪事实,14名被告人当庭自愿认罪认罚,取得了良好的庭审效果。

吴永鹏检察长在发表公诉意见时指出,蔡某等恶势力犯罪集团从事非法网络高利借贷活动,扰乱了金融秩序和社会秩序,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希望各被告人能通过这次审判,铭记用违法行为换来的惨痛教训,珍惜自己的家庭,珍惜美好的青春年华,真心悔过自新,做一个有利于社会的人。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司法责任制改革以来,白银区检察院严格落实入额院领导办案制度,院导主动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积极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助推司法责任制改革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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