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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

白银区检察院对牛某某等9人恶势力犯罪案件提起公诉

时间:2020-07-08 来源:白银市白银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石楹倩 点击数:

近日,白银区人民检察院以寻衅滋事犯罪对牛某某、冯某某、杨某某等9人恶势力犯罪集团依法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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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指控,2012年至2019年期间,被告人某某伙同被告人某某,纠集被告人某某、何某某、牛某甲共9人,假借民间借贷进行非法高利放贷。牛某某等人利用被害人急需用款的心理,先后与9名被害人签订短期高利借款协议,约定5%至10%的月息,期限一至三个月,事先扣除当月利息。在被害人不能按时还款时,牛某某等人肆意认定滞纳金、罚款等费用,强迫被害人将上述虚增费用以及到期高利息书写成新借条,与原借条合并重新计算利息。经反复多次盘剥,在被害人无力继续还款的情况下,被告人某某为索要非法债务,伙同被告人某某,纠集被告人某某、何某某、牛某甲、柳某某、姜某某、赵某某、刘某某等人,多次被害人及亲属家中、办公地点、经营场所,采用殴打、辱骂、跟踪、锁门、墙面喷字、院内撒冥币、诉讼等暴力、软暴力手段,威胁、恐吓、迫使被害人及其亲属还账上述被告人长期非法高利放贷,为索取高利贷形成的非法债务,先后实施寻衅滋事犯罪7次、寻衅滋事违法活动2次,形成了以被告人某某、冯某某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为非作恶,欺压百姓,严重影响他人的工作、生活、生产、经营秩序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白银区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在该案的办理过程中,白银区院成立了以分管副检察长、部门负责人和业务骨干组成的办案组,在侦查环节先后2次提前介入侦查,引导公安机关全面收集完善固定证据,将指控的违法犯罪事实由3次增加到9次。特别是在案件审查起诉阶段,根据全国扫黑办第九次主任会议后“六清”行动中关于案件定期清零的要求,该院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改进办案理念,充分运用“三长联系会议”及“请示汇报”等工作机制,与公安、法院和上级检察机关共同对案件进行2次协商研判,边审查边继续引导补充侦查,进一步夯实案件事实证据,就案件定性和量刑达成共识,为案件从快起诉奠定了基础,也为白银区平安建设贡献一份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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