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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

白银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恶势力犯罪案件开庭审理

时间:2020-06-10 来源:白银市白银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彭丽君 点击数:

2020年6月9日,白银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马某某、郝某某等五人涉嫌寻衅滋事、非法经营恶势力犯罪案件在白银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2014年11月至2017年12月间,被告人马某某、郝某某纠集被告人张某某、魏某某、卢某某等人,多次以殴打、堵门、扣押车辆、跟随滋扰等暴力、软暴力方式索要债务,形成了以被告人马某某、郝某某为首的恶势力犯罪团伙,其行为严重影响他人的工作、生活、生产和经营活动,在当地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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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诉人团队充分做好庭前准备工作,确保了整个庭审紧张有序、有条不紊的进行。庭审中,公诉人依法宣读了起诉书,围绕指控的犯罪事实,分别对各被告人进行了讯问;举证质证过程中,公诉人针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各个击破,根据争议的焦点灵活组合证据,详略得当、重点突出,及时结合被告人的辩解,有力的揭露了犯罪,牢牢把握庭审的主动权。法庭辩论阶段,公诉人全面解析了证据链条,明确了法律适用,阐述了恶势力犯罪的社会危害性,针对部分辩护人提出的辩护意见,结合认定标准和具体案情,有理有据的进行了反驳论证。最后,五名被告人在公诉人有力指控下,均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并自愿接受法律的惩罚,取得了良好的庭审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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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案的审理有力的震慑了犯罪,彰显了检察机关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的坚定决心,维护了社会秩序的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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