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好最高检《关于推进行刑双向衔接和行政违法行为监督 构建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衔接制度的意见》,进一步强化“行刑反向衔接”工作,近日,白银区人民检察院对一起不起诉案件制发检察建议书,督促公安机关对涉案人员作出行政处罚。

白银区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门在办理马某某等人盗窃罪一案时,依法对马某某等人作出不起诉决定。刑事案件结案后,刑事检察部门根据行刑反向衔接内部协作机制,同步提出需要对被不起诉人给予行政处罚的审查意见,并将案件材料移送至行政检察部门。
行政检察官全面审核该案后,认为马某某等人虽然被不起诉,但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应当给予行政处罚,遂向公安机关制发了检察建议书。公安机关采纳检察建议书内容,对马某某等人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
行刑反向衔接是检察机关加强与行政执法机关衔接配合,共同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内容。下一步,白银区检察院将对内加强检察融合履职,对外强化与行政执法机关的衔接配合,做深做实行刑反向衔接工作,杜绝“不刑不罚”,消除行政处罚“盲区”,积极做好不起诉案件的“后半篇文章”,形成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合力,以检察新作为助推社会治理效能新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