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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

白银区检察院四项举措护航民企健康发展

时间:2023-06-13 来源:第二检察部  作者:张媛媛 点击数:



2024年以来,白银区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通过制度建设、案件办理、全方位监督和诉源治理等四项举措扎实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以检察之力护航民营企业健康稳定发展,持续优化区域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制度护航,高位推进落实“护企”政策

一是制度先行,明策于企成立以检察长为组长的“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工作专班,出台白银区《“检察护企”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围绕区域经济发展实际提出严惩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开展“空壳公司”专项打击治理工作等十一项工作措施,将“护企”责任细化分解至四大检察、十大业务的各个方面。二是检联商会,连心于企。与区工商业联合会共同协商制定《“检察护航,与企同行”活动实施方案》,开展为期半年的“检联商会”活动。与白银辖区8个商会、1个行业协会建立9个“检联商会”联系点,畅通各商会向检察机关反映问题和提出意见建议的“绿色通道”。三是主动走访,问需于企。“检察护企”和白银区“包抓联系企业”专项行动相融合,由院领导及部门负责人对14家建筑企业深入调研走访,倾听企业声音,着力解决企业手续办理、诉讼风险防范等方面的诉求。梳理出企业诉求8条,并向住建部门反馈无人员管理、无经营业务的“僵尸企业”情况。

二、办案护航,惩防并重办理“护企”案件

一是“严”字当头,惩治侵企犯罪。依法办理挪用资金、职务侵占等企业内部腐败犯罪案件,国家工作人员收受民营企业经营人员贿赂、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秩序案件,利用“空壳公司”虚开、接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利用虚假注册公司的对公账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犯罪案件,形成严惩侵企犯罪的高压态势二是“防”字并重,区分经济纠纷与违法犯罪。完成省院下发的“强化法律监督 优化营商环境”涉企串通投标案件线索核查排查公安机关涉企挂案,严防以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的侦查违法情形。三是宽严相济,准确把握政策界限。严格区分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中产生的经济纠纷和违法犯罪活动,贯彻落实“依法少捕慎诉”刑事司法政策,充分考虑涉案企业发展实际,对符合法定不捕、不诉条件的涉企犯罪人员作出不批准逮捕、不起诉处理。

三、监督护航,全力营造“护企”法治环境

一是加强涉企刑事侦查活动监督。监督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涉企经济犯罪案件,开展公安机关涉企刑事“挂案”专项检察监督,梳理出涉企“挂案”线索,对涉企“挂案”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进行监督。二是深入开展涉企民事审判监督。对涉企民事生效裁判进行检察监督,向同级法院制发纠正民事审理违法检察建议,保护破产案件中涉案企业的合法优先受偿权。三是拓展涉企公益诉讼检察监督。在一起化工企业倾倒固体废物占用河道、破坏生态环境的案件中,对涉案企业提出环保整改建议,并对行政机关监管不到位问题开展行政公益诉讼监督,通过诉前磋商消除生态环境影响。

四、治理护航,溯源营造“护企”社会环境

一是促进“空壳公司”治理。针对利用虚假注册的公司实施帮信、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犯罪中反映出的“空壳公司”问题,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2份,督促行政机关对于长期不经营的“空壳公司”、“僵尸企业”开展集中整治,为合法民营经济主体提供良好的生存空间。二是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从刑事、民事、行政检察多角度出发,制发企业治理、行业监管、系统综合治理检察建议6份,已整改并回复2件。三是深化企业合规整改。在市域范围内率先建立区级涉案企业合规评估委员会和专家人才库。以一起涉税案件为基础,办理涉案企业合规整改案件1件,选任3名专家组成评估小组,对2家涉案企业进行合规整改评估,帮助、引导涉案企业守法、合规、稳定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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