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国家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工作,加强国家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的紧密衔接,白银区检察院以“三抓三促”为抓手,结合工作实际,与区教育局、民政局等十一家单位联合出台《关于完善国家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工作衔接机制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实现全方位、多元化、立体化的综合救助,切实解决涉案群众实际困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该《办法》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办案理念,坚持应救尽救、因案制宜、及时精准、合力救助的原则,充分发挥各方优势,加强协作配合,建立健全线索互移、信息共享、对策共商、帮扶共举等常态化工作机制,积极推进国家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深度融合,以多元救助帮扶共同筑牢社会底线安全网。
该《办法》对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实现有机衔接做了具体规定。一是检察机关应结合当事人具体情况,有针对性地联系区教育、民政、人社、乡村振兴局、卫健、医保、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部门,采取低保、就学、就业、医疗、心理治疗等社会帮扶措施,解决当事人的实际困难,实现司法救助与社会化救助的衔接。二是加强与社会救助管理部门的沟通联系,定期走访相关政府部门和群团组织,了解掌握司法救助线索。各社会救助管理部门在工作中遇到可能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救助对象,及时移送后,检察机关根据具体情况开展司法救助工作。三是因案因人制定救助方案。检察机关指派专人对可能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当事人进行实地走访,了解其生活现状,制定具体救助方案,切实解决当事人困难。四是定期回访。对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当事人给予司法救助后,将调查核实情况会同社会救助管理部门定期跟踪回访救助对象,了解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的效果,推动救助帮扶方案落实,确保救助措施及时到位。
该《办法》的推出,白银区检察院通过整合资源,将司法救助模式从“独唱”变为“大合唱”,通过“组团式”帮助,拓宽救助渠道架起连心桥,协同开展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各成员单位从自身职能出发,积极推进该《办法》走深走实,共同为困难群众排忧解难,在助力乡村振兴中充分发挥司法力量。
今后,白银区检察院将以该《办法》为依托,联合各相关部门做好涉案困难群众权益保障工作,防止因案返贫致贫,帮助涉案群众早日走出阴霾回归正常生活,让人民群众在司法办案中感受到法律的温暖和民生的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