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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银区检察院对首例强制医疗案件启动刑事诉讼特别程序

时间:2020-04-28 来源:白银市白银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张俊霞、张晶 点击数:

近日,白银区检察院对一起精神病患者涉嫌故意杀人案向白银区人民法院提出强制医疗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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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2019年12月下旬,涉案精神病人沈某甲出现精神异常现象,因未接受治疗,病情加重。同年12月25日,沈某甲在白银区某小区其家中,持械殴打其兄沈某乙头部,致沈某乙重度颅脑损伤死亡。案发后,经兰州市第三人民医院精神病鉴定所鉴定,沈某甲患躁狂,伴精神病性症状,案发时处发病期,评定为无刑事责任能力。2020年2月26日,白银市公安局白银分局向白银区检察院提出对沈某甲强制医疗的意见。

鉴于该案的特殊性,办案人员在查明沈某甲故意杀人犯罪事实的基础上,着重对其是否具有继续危害社会危险性进行审查。在查阅其亲友及知情人员证言的基础上,办案人员走访了沈某甲所在的村民委员会和主治医生,了解了沈某甲的日常表现并听取了意见。沈某甲所在的村民委员会为其指定了法定代理人,法定代理人表示同意对沈某甲进行强制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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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银区检察院认为,沈某甲实施故意杀人的犯罪行为,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经法定程序鉴定为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现尚未治愈,有继续危害社会的可能和强制医疗的必要,应当对其强制医疗,该院决定向白银区人民法院提出强制医疗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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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事诉讼法》第三百零二条规定,对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设立强制医疗特别程序,旨在通过法律手段防止无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犯罪人重新犯罪,依法保护其他公民合法权益,对于维护社会治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该案启动强制医疗特别程序属本地区首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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